
新湖南客戶端11月8日訊(通訊員 蔣文智)11月5日,東安縣人民法院刑事庭到蘆洪市鎮祥和村公開巡回審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槍支罪的案件,為當地群眾送上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據了解,被告人易某某于2020年11月3日,持多年前自己在集市上購買的一支鳥銃,在蘆洪市鎮溪源村打鳥時被附近的村民發現。2020年11月5日,東安縣公安局蘆洪市鎮派出所民警依法查獲該支鳥銃及火藥鐵砂。因被告人易某某已八十多歲,不方便行動,無法到庭參加訴訟,法官考慮被告人的特殊情況,當即決定本案進行巡回審判,為被告人減輕訴累。
庭審結束后,法官還以案釋法,向當地村民解讀了關于非法持有槍支罪及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使當地村民對非法持有槍支的社會危害性和法律后果有了更進一步認識,切實提升了村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識。
責編:庾先文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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